11月13日,泉州鲤城法院召开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市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现场会精神以及张毅恭书记来鲤宣讲调研讲话精神,并围绕全市法院服务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现场会的要求和部署,提出鲤城法院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院长李清坝主持会议并作强调讲话。
会议审议通过《鲤城法院关于服务保障鲤城区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研究部署鲤城法院贯彻落实举措。
会议指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是事关民生福祉的重要工作,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基层社会治理根基的高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的感情角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和谐社区的现实维度”三个方面重视物业管理提升工作。
会议强调,要聚焦好房子、好社区、好街区、好城市的“四好”建设要求,积极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联盟“8+X”调度联动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泉州市物业管理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为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注入强大司法动力。
会议要求:
要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物业管理提升工作。深刻领会中央有关政策精神,全面贯彻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张毅恭书记来鲤宣讲调研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审判职能,紧盯“四升一降”工作目标,切实扛起责任,助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和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
要措施到位,从抓落实的角度服务物业管理提升工作。优化立审执工作,加强立审执环节相互衔接,优化诉讼服务、提高审判效率,加快执行节奏,依法妥善处理涉物业管理纠纷。要完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化解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进物业纠纷有效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结合实际,从有特色的维度保障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立足审判职能,结合鲤城辖区特点,依托鲤城法院“法官进社区”联络机制,加强相关法律宣讲和典型案例普法,引导群众合理提出诉求。开展针对业委会代表、物业纠纷调解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对象的法律讲座,提高其任职素质和履职能力。用实用好司法建议机制,积极跟踪问效,以司法建议“小窗口”推动提升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李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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